主营:从事信息技术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的技术开发、技术服务、技术咨询、技术转让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(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(审批),不得开展经营活动);电影的制作(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(审批),不得开展经营活动)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...